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疫情无情,科研有道。省规划办组织的“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此次申报将采取减免流程,减‘少限制,及时立项,新式结题的方式,由教师个人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规划办(具体要求见文件),请各处室及二级学院将此通知传达。
一、申报主题本次申报主题主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开展的疫情风险应急防控管理措施、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学生学习变化态势、课程建设、线上教学优化、家校和社会教育一体化、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的应对策略等研究。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旨在集思广益,及时分享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课题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申报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5日。
三、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个人直报方式,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工作者可直接向省教科规办以电子方式递交课题申请书(附件1),投送邮箱为:396016773@qq.com。省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范围:
1、甘肃省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本次课题申报“不受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
3、本次课题申报不限额。
五、课题管理
1、本次专项课题结题条件不受《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限制,注重问题解决的实践性。
2、凡立项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在研期间上报省规划办不少于2次的成果要报(每个要报字数不少于3000),作为结题必要条件,省规划办将择优向全社会公开分享其研究成果,成果要报电子版发至邮箱:396016773@qq.com。
3、自立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上报一次要报,第二次要报在结题前提交即可,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和成果要报。
4、本次专项课题的结题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及电话:闫婧华蔺平0931—81031312。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附件: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